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大洲A: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制度规定了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及时限,强调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信息质量。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对于重大事件,如资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达到规定标准的,须及时披露。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并规定了信息保密、违规处罚及文件存档等内容。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大洲A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