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明确在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定或公司内部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会负责审议处理方案,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