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作出说明。本次交易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5.47%股份,并向实际控制人余浩及战略投资者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权属清晰,无权利限制,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业务独立性;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