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的刻制、保管和使用,确保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董事会印章由董事长主管,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于有保密措施的场所,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仅用于董事会相关文件,如通知、决议、信函等,使用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或董事长批准。原则上不得带出办公区,确需外出使用的,须经董事长同意并由保管人监督。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