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会议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