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对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实施地点或终止项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