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申报、股份变动管理、增持行为规范等内容。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敏感期买卖股票,且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