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