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不设监事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审议重大关联交易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