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案,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考核标准,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遵循严格的议事规则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