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为候选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