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核流程,并对累积投票的具体操作方式作出说明,包括选举票数计算、投票分配规则、当选条件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需分开选举、分开投票,股东会决议需披露每位候选人所得票数及是否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