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超募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处理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