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均胜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管理程序。明确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时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须申报个人信息,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人员仍须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