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该制度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薪酬管理原则包括与公司效益挂钩、责权利结合、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等。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其他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董事、高管发生重大违规、被监管处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可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