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理人员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等内容。经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细则还规定了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失职行为将依法依规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