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稿))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稿)》,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变动的限制要求,包括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交易窗口期等规定。同时规定了股份变动申报、披露程序及违规责任。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