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多数审议通过,并在特定情况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方或超出规定比例的财务资助需履行更严格的审议和披露义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与后续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合规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