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原则、财务与审计监督措施、以资抵债的条件及程序,并强调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该制度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