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审议ESG战略目标及实施进展,审阅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并对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公司总裁办公会为ESG执行机构,下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并向战略委员会汇报。战略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议事,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