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華星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於2025年12月5日通過的決議案修訂及採納其職權範圍。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 majority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可由主席或秘書召開。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案以多數票通過,主席在票數均等時有決定票。委員會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評估董事多元化政策及提名政策,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續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支持董事會績效評估,審閱企業管治政策、培訓發展、合規情況及行為守則,並審閱《企業管治報告》披露內容。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並獲授權在需要時尋求外部專業意見。會議紀錄由秘書保存,並於會後盡快傳閱。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由其他成員代表出席。職權範圍將刊登於公司及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