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冠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12修订))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明确其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研究选任标准、遴选候选人、审查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