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东峰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会议召开方式及决策程序。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参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建立董事问询机制,强化独立董事作用,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