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刘元锁))
刘元锁作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证券期货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勤勉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