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06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先生、薛安斌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