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明珠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涉及重大交易、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享有特别权利,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事项需按规定标准审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