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向两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12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2月5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娜和董事会秘书黄志强,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上市日起17个月、29个月和41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40%、50%。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相关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