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订立基金合伙协议之进一步公告)
兹提述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发布的关于订立基金合伙协议的公告。董事会宣布,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基金合伙协议部分内容作出修订。投资决策委员会仍由五名成员组成,但中关村协同的推荐权由一名调整为两名委员,北京中诺的推荐权由两名调整为一名委员,外部聘用两名委员不变。其他有限合伙人可推荐观察员列席会议,无投票权。基金收益分配条款中,执行事务合伙人追补收益部分的分配比例由中关村协同占30%、北京中诺占70%,调整为双方各占50%。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告内容无其他修改。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条款属一般商业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何融峰先生因在关联附属公司任职,被视为存在重大权益,已就相关决议放弃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