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报工作要求及履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