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并按规定程序提交。会议通知须提前发出,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保障股东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