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况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临时提案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会议通知应提前二十日(年度会议)或十五日(临时会议)公告。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