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5年12月5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承租人扶余市第七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绿金租赁将以人民币20,000,000元(约港币22,020,000元)的代价受让承租人位于中国吉林省松原市的指定供热设备及设施的所有权,并将该资产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为七十四个月。融资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24,671,000元,包括租赁本金人民币20,000,000元及利息和其他费用约人民币4,671,000元,租金按季支付。承租人需支付约人民币667,000元的免息保证金作为抵押。担保人陈建鹏、辛启民和孙树君提供个人担保,同时承租人以其供热协议项下的应收款、厂区使用权及股权质押作为还款保障。本次交易与此前于2025年11月27日订立的现有融资租赁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董事会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