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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林杰: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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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茂林及董事兼总经理刘洋存在代持1.32%股份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导致定期报告信息不准确。此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超出招股说明书用途,置换内容包含非募投项目人员薪酬,且超募资金账户存放运营资金,存放与披露不规范。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周茂林、刘洋、劳仲秀、陈梦媛、高海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启动整改并承诺按时提交整改及内部问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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