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合规与风险管理目标、政策、机构设置,评估重大决策风险及风险解决方案,审议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等,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