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联合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物色合格候选人、审查董事及高管人选、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检讨董事会架构与组成、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建立人才储备计划,并每年评估董事会表现。委员会有权聘请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协助工作,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益冲突时实行回避制度。该细则自公司境外上市股份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