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要求,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细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等方面的主要职责,并明确其履职保障与绩效评价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