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并在必要时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