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表决权让渡终止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因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武汉中院通过司法拍卖、变卖南方同正所持海南海药部分股票,导致南方同正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30,8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此次被动减持致使南方同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低于华同实业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股份的60%,触发《表决权让渡协议》终止条件,协议自动终止。南方同正向华同实业让渡的表决权随之终止,其原放弃的表决权予以恢复。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同实业拥有表决权股份由30.88%降至22.89%,南方同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5.46%股份并恢复对应表决权。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