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 - 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
兹提述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与新疆华电新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订立售后回租安排的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该售后回租安排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公司已依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取得股东书面批准,以替代召开股东大会。按照上市规则第14.41(a)条,公司须在公告发布后15个营业日内(即2025年12月4日或之前)寄发有关该交易的通函。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和落实通函内容,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述期限规定,但须确保通函最迟于2025年12月15日或之前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