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涉及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100MW项目和荆州市纪南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原实施主体分别为国能长源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国能长源荆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吸收合并调整,变更为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和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纪南分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实施主体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属于全资子公司间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