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