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深铁路《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修订))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经多次修订,最新版本于2025年12月4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条例明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主席一名,负责协助董事会监督财务报表质量、内部控制、法律合规、审计资源、外部审计师独立性及内部审计制度。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还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