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深铁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08年6月26日股东周年大会通过,2015年5月28日修订,2025年12月4日经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再次修订。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与表决、决议效力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性需律师出具意见,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