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阅文集团(股份代号:772)于2025年12月4日修订生效《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主要职责包括物色、评估并推荐董事候选人,制订提名指引,监督董事会表现评估程序,并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可计量目标,定期检讨进展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委员会成员须由过半数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独立性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成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有权制定董事甄选程序与准则,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其在其他上市公司任职情况,就董事委任、续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可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主持会议、编制议程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可通过书面决议形式通过。委员会成员可邀请管理层列席会议,并获得公司资源支持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