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提名、薪酬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召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会议记录、知情权保障及津贴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