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董事联合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一致。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及披露事项,评估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财务政策,审查关联交易,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关系,并就公司治理、合规、培训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送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应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会面至少两次,并确保在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与其沟通。本议事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