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明确辞职、解任、任期届满等情形下的职责延续、信息披露、手续移交、离任审计、持股管理及忠实义务等内容。制度规定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执行。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并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原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竞业禁止约定仍需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