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职后的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后一年内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继续有效,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离职人员须配合后续核查,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