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标准,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