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定期召开会议。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